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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情的感悟完结文

河曲城的前凉成王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完成使命的道具。我忽然想通了:不是鞋子本身不疼,而是穿鞋的那个人,在一次次磨破后,学会了咬着牙不喊疼,甚至习惯了这种疼痛。我不再需要用别人的评价来定义自己,也不再被一双鞋或者一段关系所束缚。我就是我,好与不好,都是我自己。第二天醒来,阳光很好。我拿起手机,对着角落里的红鞋拍了张照片,发了个朋友圈,配文:“这鞋合不合脚不重要,重要的是,穿上它的人想往哪儿走。”很快,下面跳出不少点赞和评论。我扫了一眼,熟悉的不熟悉的都有,唯独没有那个我曾经最在意的头像。也好。我关掉手机通知,戴上耳机,音乐声不大不小。厨房里,锅里的水咕嘟咕嘟烧开了,我把洗好的白菜放进锅里,腾地一声,水汽带着菜叶的清香扑上来。油烟机嗡嗡响着,锅铲在铁锅里翻炒,发出有节奏的...

主角:抖音热门   更新:2025-05-03 21:39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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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抖音热门的其他类型小说《爱情的感悟完结文》,由网络作家“河曲城的前凉成王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完成使命的道具。我忽然想通了:不是鞋子本身不疼,而是穿鞋的那个人,在一次次磨破后,学会了咬着牙不喊疼,甚至习惯了这种疼痛。我不再需要用别人的评价来定义自己,也不再被一双鞋或者一段关系所束缚。我就是我,好与不好,都是我自己。第二天醒来,阳光很好。我拿起手机,对着角落里的红鞋拍了张照片,发了个朋友圈,配文:“这鞋合不合脚不重要,重要的是,穿上它的人想往哪儿走。”很快,下面跳出不少点赞和评论。我扫了一眼,熟悉的不熟悉的都有,唯独没有那个我曾经最在意的头像。也好。我关掉手机通知,戴上耳机,音乐声不大不小。厨房里,锅里的水咕嘟咕嘟烧开了,我把洗好的白菜放进锅里,腾地一声,水汽带着菜叶的清香扑上来。油烟机嗡嗡响着,锅铲在铁锅里翻炒,发出有节奏的...

《爱情的感悟完结文》精彩片段

完成使命的道具。

我忽然想通了:不是鞋子本身不疼,而是穿鞋的那个人,在一次次磨破后,学会了咬着牙不喊疼,甚至习惯了这种疼痛。

我不再需要用别人的评价来定义自己,也不再被一双鞋或者一段关系所束缚。

我就是我,好与不好,都是我自己。

第二天醒来,阳光很好。

我拿起手机,对着角落里的红鞋拍了张照片,发了个朋友圈,配文:“这鞋合不合脚不重要,重要的是,穿上它的人想往哪儿走。”

很快,下面跳出不少点赞和评论。

我扫了一眼,熟悉的不熟悉的都有,唯独没有那个我曾经最在意的头像。

也好。

我关掉手机通知,戴上耳机,音乐声不大不小。

厨房里,锅里的水咕嘟咕嘟烧开了,我把洗好的白菜放进锅里,腾地一声,水汽带着菜叶的清香扑上来。

油烟机嗡嗡响着,锅铲在铁锅里翻炒,发出有节奏的碰撞声。

我加了点盐,淋了点生抽,简单的家常菜,却透着踏实。

厨房里热气腾腾,带着食物的香气,这是我熟悉的、能掌控的世界。

不像过去,总是在别人的期待和评价里小心翼翼地行走,每一步都虚浮不稳。

现在,脚下的地板是实的,手里的锅铲是沉的,鼻子闻到的味道是真切的。

这种真实感,比任何一双昂贵的鞋子都让我安心。

我尝了一口汤汁,味道刚好。

关掉火,把菜盛出来,热气氤氲了我的眼镜。

摘下眼镜,擦了擦,看着盘子里绿油油的白菜,心里涌起一种平静的满足。

生活不是靠华丽的外表或别人的赞美来填充的,而是靠一顿一顿自己做的饭,一步一步自己走的路。

脚下的痛感还在,但已经不再是关注的焦点。

它只是一个提醒,提醒我曾经走过的弯路,也提醒我,现在,我正稳稳地站在自己的土地上。

5、 记忆更新天灰蒙蒙的,醒得很早。

不是被闹钟吵醒,也不是噩梦惊扰,就是醒了。

身体里的某个地方好像装了个定时器,被积压的情绪拧了发条,到点自动弹开眼皮。

我坐起身,没急着下床,听了会儿窗外的动静,没什么特别的,世界还没完全苏醒。

然后才起身,推开窗户,凉气扑面而来。

阳台上那双红鞋还在老地方,鞋尖朝外,像赌气出走又停在门口的孩
子。

昨夜的露水很重,细密地布满了鞋面,微微反着光,倒真像哭过一场。

“湿过的红”,我脑子里冒出这个词,一种沉淀下来的,带着水汽的哀伤,比崭新时的鲜亮更戳心。

我走到书桌前,拉开抽屉,拿出那个有点掉漆的旧木盒。

里面是我的“遗址”,装着一些信,几张皱巴巴的发票,还有一叠照片,有些场景我已经忘了是在哪里,丢了哪段记忆。

最上面那张,是我们在厦门鼓浪屿拍的合影。

照片上我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碎花裙,咧着嘴笑,眼睛弯成了月牙,旁边的人微微扬着嘴角,眼神却飘向别处,有点心不在焉。

那时候的我,傻气冲天,以为他肯陪我坐几个小时的火车去旅行,就是顶顶在乎的表现;以为他皱着眉说“你不哭闹的时候还挺可爱的”,是在真心夸奖。

现在才后知后觉地品出味来,有些男人不是喜欢安静本身,是嫌麻烦,不想听那些会让他们不舒服的真话。

他只是需要一个不给他添麻烦的“可爱”摆件。

我把照片塞回一堆票据下面,不想再看。

翻开摊在桌上的日记本,笔尖悬了一会儿,写下一句:“我们都在对方记忆里活过,但我的版本已经更新,不再是你存档里的那个样子。”

刚放下笔,手机在桌上震了一下,屏幕亮起。

是他。

信息很短:“你还记得我们在厦门走丢那次吗?

天黑了,你急得像没头苍蝇,到处找我,结果我就在街角买椰子呢……”我盯着那行字,没动。

记得?

怎么可能不记得。

那天晚上,我在陌生的小巷里一边哭一边喊他的名字,手机快没电了,怕他找不到我,更怕他根本没在找我。

整整两个小时,感觉像一个世纪那么长。

找到他的时候,他正悠闲地吸着椰汁,看到我通红的眼睛,第一反应是笑:“你怎么搞的?

这么紧张干嘛,我就在这儿买个东西,多大点事。”

后来在酒店,我终于忍不住爆发了,声音都在抖:“你根本就不在乎我走丢了会怎么样!”

他靠在床头,一脸莫名其妙,甚至有点不耐烦:“你是不是又开始敏感了?

多大的人了,还能真丢了不成?”

看吧,在他的记忆里,那是一段“你太紧张”引发的“搞笑插曲”,他甚至可能觉得有点可
汤,偶尔掀开盖子,冒出来的也只是让人呛咳的冷烟。

还旧友,不知道是哪路神仙旧友。

我站起来,把创可贴仔细贴好,虽然知道没什么大用。

走进便利店,给自己点了杯热豆浆,暖暖手心。

走到地铁口,天已经大亮。

路过商场的橱窗,巨大的玻璃映出我的身影。

红鞋依然很亮,扎眼得很。

有时候,鞋合不合脚,磨不磨脚,或许真的没那么重要。

重要的是,你有没有勇气在疼得受不了的时候,把它脱下来,承认它不适合你。

我弯腰,解开鞋袢,把那双漂亮的红鞋脱了下来,拎在手里。

鞋子沉甸甸的。

脚底板接触到微凉的地面,起初有点不适,但很快,一种奇异的轻松感蔓延开来。

我赤着脚,拎着鞋,走进了清晨的街道。

空气清冽,大部分人还在沉睡。

偶尔有早起的人经过,投来诧异的目光,我没理会。

我在走我自己的路。

前面通向哪里,我不知道,甚至不确定会不会绕了一圈又回到某个相似的起点。

但我清楚地知道,回头路,我是绝对不会再走了。

脚下的路,虽然冰凉,却无比真实。

4、 清晨觉醒清晨六点半,我赤脚提着那双惹眼的红鞋,走在回家的路上。

柏油路面带着凌晨的凉意,硌得脚底板有些生疼。

城市像个刚被闹钟吵醒的巨人,慵懒地舒展着筋骨。

街边的早点摊支起炉灶,白色的蒸汽混着油条的香气在晨光中弥漫。

我混在行色匆匆的上班族中间,他们低头看着手机,或者小口啜着豆浆,没有人留意我这个提着高跟鞋、像刚参加完一场午夜狂欢的怪人。

推开家门,客厅里一片明亮。

我把鞋随手扔在玄关,径直走向浴室。

脱掉皱巴巴的裙子时,才留意到脚后跟。

创可贴不知何时掉了,水泡磨破了,暗红的血和组织液黏在皮肤上,看着有点狼狈。

我拧开热水龙头,试了试水温,把脚放进去。

温水漫过脚踝,起初是刺痛,然后渐渐舒缓。

破损处的血丝慢慢在水里散开,一缕一缕,染着水色。

痛感清晰地传来,我却低低笑了一声,带着点自嘲。

选这双鞋的时候,就该料到这结局。

疼,是自找的。

我靠着冰凉的瓷砖坐在地上,水汽氤氲。

拿起手机,屏幕亮起,一条新消息。

是他。

——“
看了眼,脚踝动了动。

“三个月前吧,一家折扣店买的。”

我说。

说完,心里没什么波澜。

它不再是委屈的证据,也不是胜利的勋章,就是一双鞋。

像衣柜里的衬衫,桌上的水杯,平常得很。

饭后,大家各自散去,我没急着回家,打车去了江边。

夜里的江风带着水汽,吹在脸上凉飕飕的。

江水退潮,露出一大片湿的滩涂。

我脱掉高跟鞋的冲动又来了,但这次不是因为疼,而是想试试。

红鞋踩在软泥上,留下一个个清晰的鞋印。

每一步都陷下去一点,又拔出来,发出轻微的啵声。

我走得很慢,怕滑倒,也怕弄脏裙子,但更多的是觉得有趣。

像小时候踩水坑,有点幼稚,但挺开心。

天边挂着一轮不太圆的月亮,清清冷冷地照着江面。

我找了块还算干净的石头坐下,看着远处城市的灯火。

心里很静。

忽然想起他,想起那段挤脚的日子。

以前觉得是委屈,是牺牲,现在再看,倒生出点别的滋味。

我在心里轻轻说了一句:“谢谢你啊,当初那么不够爱我。”

这话没带怨气,也没带伤感,就是陈述句。

如果不是他那种不冷不热的态度,那种永远只看表面的敷衍,我可能还在那双不合脚的鞋里,踮着脚尖,扮演那个“有气场”的假人。

可能永远学不会自己站稳,也看不清自己真正想要什么。

这么一想,他还真帮了我一个大忙。

手机震了一下。

是他。

那条一直没看的未读消息,鬼使神差地,我点了进去。

“如果那晚我开口留你,你会留下吗?”

屏幕的光映在脸上。

我看着这行字,停了几秒,然后忍不住笑了出来。

笑自己以前怎么会为一个连假设都要问别人的人,疼那么久。

我没有回复,甚至连输入框都没点开。

手指在屏幕上划过,选中,删除。

动作干脆利落。

好了,清净了。

我弯腰,解开鞋袢,把那双红鞋脱了下来。

脚踩在微凉的湿泥上,有点冰,但很舒服。

我把两只鞋并排摆好,鞋尖朝着东边,江水将要涌来的方向。

不是祭奠什么,也不是告别谁。

就是觉得,它们也该看看日出是什么样子,而不是总待在黑暗的鞋柜里,或者只在夜晚登场。

我知道,不是所有的鞋都会合脚,穿久了总会遇到磨合期,或
区的高跟鞋。

试穿的时候我就知道,鞋楦太硬,皮质也硌脚,穿一天肯定完蛋。

可他看着满意地点点头:“嗯,这个还行。”

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,你硬生生把自己塞进一双不合脚的鞋里,忍着疼,期望对方能看懂你的付出。

但他只是低头看看鞋,评价一句“漂亮”或者“有气场”。

至于你的脚疼不疼,流没流血,他好像根本没那个概念。

后来有次去逛高级商场,穿着另一双他觉得“有气场”的高跟鞋。

他突然问:“你是不是不太会穿高跟鞋?”

我当时心里咯噔一下,没吭声,只是默默加快脚步走到他前面,后背挺得笔直,每一步都刻意踩稳,脚踝绷得紧紧的。

他没跟上来,隔着几步远,声音飘过来:“你这样走路,看着有点费劲。”

那一刻,我心里最后一丝侥幸也没了。

他永远只看得到外表,看到我走路“费劲”,却想不到是因为鞋子挤脚,更不会问一句“要不要换一双”。

他只关心我“看起来”怎么样。

便利店的店员是个挺年轻的小姑娘,扎着马尾。

她出来扫地,看见我坐在台阶上对着脚后跟发愁,又瞟了眼旁边那双惹祸的红鞋。

她没多问,转身回店里,拿了片创可贴递给我。

“喏,先贴上吧。

这种鞋看着好看,走不了远路的,容易崴脚。”

我接过来,低声道:“谢谢你。”

她笑了,有点腼腆:“不用谢。

我妈以前也爱穿这种鞋,老说穿得好看才有气场,结果脚疼得嗷嗷叫。”

看着她,我好像看到了很多年前的自己,也是那样,觉得为了某些东西,疼一点不算什么,甚至有点骄傲,好像那疼痛是什么勋章。

现在想想,真是傻得可以。

我在便利店门口的长椅上坐了很久,看着天色一点点从墨蓝变成灰白,再透出微光。

手机震了一下,我划开屏幕,是他朋友圈的更新。

时间显示是几小时前。

一张照片,角度取得很刁钻,只拍了饭桌一角,满桌佳肴,却不见人脸。

只有一只吃了一半、剩下虾尾的虾,孤零零地搁在白瓷盘边缘,旁边还有几滴酱油渍。

他配的文字是:“旧友相聚,岁月如歌。”

我盯着那只虾,没忍住,嗤笑了一声。

岁月如歌?

他倒真敢写。

这几年明明寡淡得像碗忘了放盐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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